> ■李輝</P>
> 據《華商報》12月14日報道,一個疑為精神病患者的壯漢突然發威打人,“沒想到,民警攔腰抱住了我,把我當成了‘盾牌’。”在病床上,西安市急救中心紡織城分站司機加振升對民警當天的做法耿耿于懷。</P>
> 起初看到這則《民警抱住男子當盾牌》新聞時,筆者還以為是該民警用血肉之軀護住市民,沒想到正好相反,是市民被強行充當了該警察的“人體盾牌”,現在躺在醫院病床上的不是警察,而是市民。</P>
> 這個反差太強烈了。都說“有困難,找警察”,那么警察有危險該找誰?這個問題很難回答,可無論如何,都不能拉過來一個群眾,甚至抱住一個群眾,拿人家當“替死鬼”吧?</P>
> 該警察對此是予以否認的,他說,“那人在追打我,走廊很窄,我人胖。躲閃的過程中,我無意識拉了他一把,我想,人家又不打他,而是打我。”對于加振升的受傷,這位民警稱是誤傷,“人家打我時,把他給掄傷了”。</P>
> 好一個“無意識拉了他一把”!一個人的無意識行為,其實更能體現一個人的一貫做法,因為沒有經過改裝。一個普通人在面臨危險的時候,下意識會趨利避害,最常見的就是“拔腿就跑”。可是,一個人要是當警察,尤其是在執行任務的情況下,他就必須對自己的無意識行為進行“改裝”,不能忘記自己不是來看熱鬧的。所以,這位警察連“拔腿就跑”都不能夠,更別說拉別人一把,在客觀上造成別人為他當盾牌的事實了。</P>
> 至于這位民警所說的“人家又不打他,而是打我”和“誤傷”,我想,也絕非推脫責任的理由,如此以自我為中心的想法,和所造成的客觀事實,證明了該警察只善于保護自己,不善于保護群眾。</P>
> “金色盾牌,熱血鑄就,危難時刻顯身手……”這首謳歌人民警察的歌唱得真棒。藝術其實來源于生活,我們知道,正是有許許多多警察用自己的熱血、身軀乃至生命,才鑄成了“金色盾牌”。可是,我們也不能否認,某些警察在面對危險的時候,會像新聞中那位警察,把群眾當成自己的盾牌。</P>
> 不要說這是個別警察,不足為慮。當一個市民碰到這樣一個警察時,這個市民就難以承受這種“個別”之重。同時,個別警察的行為,難道只代表其個人行為嗎?損害的必定是警察的整體形象。再者,這種素質的警察,真的就只有個別嗎?</P>
> 該民警所在的派出所的教導員表示:“當時的情形,警員也難以把握,如果出手把傷人者打殘就不好了。”這叫什么解釋呢?和將市民當盾牌有什么關聯?出了事不積極調查處理,先辯解一輪,對警察是一種怎樣的“言傳身教”?對群眾是一種什么交代?</P>| 歡迎光臨 FRP玻璃鋼復合材料論壇 (http://www.i-mod.cn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5 |